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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就业宣传月,政策“礼包”暖民心丨支持企业减负稳岗

发表时间:2025-09-23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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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人社厅印发通知,全面启动2025年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活动以“政策暖人心 就业创未来”为主题,聚焦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梳理发布政策服务清单,分类编写宣传材料,确保“看得见、找得到”;组织就业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把政策讲清讲透,真正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算得清、用得好”。推行政策服务包,整合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权益保障等政策内容,健全实名帮扶机制,提供系统化集成服务。用好多元化宣传平台,全方位刊发政策清单,即时推送活动安排和招聘信息,形成广覆盖、长效化、不间断的政策宣传机制,切实提升政策覆盖面、知晓度与落实率。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 2025年12月31日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政策内容: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4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2024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00人及以上的按30%返还,300人以下的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对于受关税影响较大的相关企业,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其中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至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受关税影响较大的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申请通过后,向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缓缴期间企业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政策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应在2026年年底前补缴到位。

来源:河北人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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