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就业宣传月,政策“礼包”暖民心|支持开展培训和服务②发表时间:2025-10-20 09:23 ![]() 日前,河北省人社厅印发通知,全面启动2025年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活动以“政策暖人心 就业创未来”为主题,聚焦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梳理发布政策服务清单,分类编写宣传材料,确保“看得见、找得到”;组织就业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把政策讲清讲透,真正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算得清、用得好”。推行政策服务包,整合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权益保障等政策内容,健全实名帮扶机制,提供系统化集成服务。用好多元化宣传平台,全方位刊发政策清单,即时推送活动安排和招聘信息,形成广覆盖、长效化、不间断的政策宣传机制,切实提升政策覆盖面、知晓度与落实率。 ![]() 政策内容: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含)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相应领取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3次补贴,其中非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最多补贴1次。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 政策内容:重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支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个给予300-700万元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10-30万元补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个给予100-400万元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10-20万元补贴。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 政策内容: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支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对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政府设立的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等)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孵化基地开展的创业孵化服务,可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补助。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可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等,给予一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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