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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企业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工作机制

发表时间:2025-02-15 20:44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破解服务企业办事时对政策理解不透彻、申请材料准备不到位、不便到现场办理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免费的导办、帮办、代办、上门办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施原则

(一)依法依规、便捷高效。帮办代办服务应依法依规,严控操作流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得改变审批事项法律关系。同时强化效能意识,合理规划事项办理路径,积极对接相关优惠政策,为项目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代办服务。

(二)自愿委托、无偿服务。凡符合代办范围的业务,企业可自愿提出申请审批事项代办服务,企业需签订委托代办协议。除法定缴费事项外,所有代办工作对企业均实行无偿服务。

(三)便捷高效,主动服务。对企业提出的代办事项,要即时受理、快捷承办、及时反馈、全程协调、跟踪服务。及时督办催办协调推进业务审批办理。

(四)上下联动,协同服务。由我单位企业服务中心协同各部门,梳理优化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代办帮办服务。

第三条   工作内容

(一)确定帮办代办服务范围。主要围绕企业开办、企业准营、企业运营、投资建设、企业变更、企业退出6个阶段全生命周期服务,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或阶段帮办代办服务。包括咨询辅导、报批计划定制、申请材料接收或转送、并联审批、协调催办、跟踪反馈、结果交付等,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邮寄服务、上门服务等

(二)组建帮办代办服务队伍。由阜城县企业服务中心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抽调各科室业务骨干6人组建帮办代办服务人员队伍中心设在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内,设置专业区域,提供开放式服务

(三)梳理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各项审批事项所需材料、相关表单及填写规范

(四)提供优质多样的服务方式。

1、咨询服务。负责提供精准政策以及相关业务查询等综合咨询服务。

2、辅导。辅导企业了解业务事项及办理流程,填写相关表单及准备相关送审申报资料等。

3、帮办。根据企业需求,协助准备齐全材料,帮办人员带领申请人到相关窗口办理业务,跟踪督办项目进展、沟通协调解决项目办理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

4、代办。

根据企业申请委托,代办人员与企业共同整理申报材料,确定委托帮办代办内容,明确双方职责,分派帮办代办任务,核实项目申报材料后报送审批部门,及时联系相关审批部门开展审批工作,并全程跟踪、协调沟通、及时督办催办审批服务工作,推进业务审批办理,对于不予受理的需与企业说明清楚不予受理的原因。

5、上门办。对有特殊要求以及行动不便、伤病(残)人员不便到政务服务大厅的申请人,安排专门人员上门解答企业注册登记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办事流程;帮助指导准备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完成相关事项办理。

6、延时办。办理人待办事项非常紧急且为即办件的协调时间安排相应窗口及人员义务办理

7、预约服务。

办理人因工作原因或特殊情况不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前来中心办理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的,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预约服务申请(含预约事项、到达时间、联系电话等情况)详细告知服务人员,由服务人员登记并第一时间转告相应窗口及人员,安排并协调好预约服务。

8、邮寄服务。

除了收件服务之外,推行邮寄服务,企业办理业务时,对于当场无法取得的证照证件和批复结果等材料,可以在办事窗口申请邮寄服务,事项办结后由快递工作人员对需要送达的材料和资料进行揽收,并负责包装、信息填写和投递,办事企业可随时查询邮寄进度和发运轨迹,省时省力、方便快捷。

(五)规范业务办理流程。

1、接待咨询。代办人员就企业涉及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办理程序等,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并指导企业按照有关审批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对接申请。企业根据需求申请全程帮办代办或阶段帮办代办服务。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确定委托帮办代办内容,明确双方职责,分派帮办代办任务,落实代办员。对于不予受理的需与企业说明清楚不予受理的原因。

3、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帮办代办服务申请确认受理后,代办员与企业组建服务群,指导企业熟悉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整理申报材料,核实企业申报材料后报送审批部门,及时联系相关审批部门开展审批工作,协调推进业务有序开展,并全程跟踪、协调沟通、及时督办催办审批服务工作。

4、完成或中止帮办代办服务。

(一)完成帮办代办服务。帮办代办完成后,由企业对帮办代办服务人员进行评价,对帮办代办服务反馈相关意见建议。

(二)服务中止。因出现下列情况导致代办服务无法进行的,代办员应中止代办服务,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企业承担。情况包含但不限于:

1)服务事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且不能补正,或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企业在业务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审核材料,或经代办人员催促后仍未提供,或企业拒不履行委托协议约定职责行为;

4)企业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纳各类规费;

5、办结移交。帮办代办服务完成后,帮办代办人员获取办结结果,并及时向企业移交有关材料,该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结束。

6、事后工作。建立完善帮办代办工作台账,对帮办代办服务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对帮办代办服务窗口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培训指导,建立健全帮办代办工作协调会议、定期总结、信息通报、企业回访等工作机制。

第四条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帮办代办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领导责任,抓好推行帮办代办工作的部署、协调和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帮办代办工作要求,确保推行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与相关改革工作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帮办代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二)压实工作责任。工作人员认真完成各项前期梳理发布工作,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加快推进帮办代办工作,并根据各自承担职能职责,在事项承诺时限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帮办代办工作,切实提升审批效能。

(三)建立联动机制。各部门业务人员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确保部门配合有力、协同联动到位、整体推进高效。建立健全联审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对需要相关部门办理的事项,采取转办的方式办理;对需要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提请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办理,变企业群众“多头跑”为政府部门“接力办”。

(四)全程跟踪帮办代办。帮办代办员要全程负责与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以及协调运转、跟踪督办。对于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动解决,并及时向办理部门反馈本部门审批意见及协调情况;对于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上报部门或相关领导请求协调处理。

(五)强化帮办代办考核评价。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对企业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工作人员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将部门开展帮办代办工作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内容,帮办代办人员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推行社会公众监督评价,通过设置意见箱、监督平台、电子邮箱等方式和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价,并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申请帮办代办的企业和群众开展回访调查。充分利用“好差评”系统开展帮办代办工作评估评价,将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考核帮办代办服务的重要依据。

(六)及时推广经验。帮办代办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推行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典型案例,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县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七)加大宣传力度。要不断加大推行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务中心大屏、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广泛宣传帮办代办政策,提升政策社会覆盖面和知晓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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